上海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3期)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处 索引号:shmsa-0863-2026-106702 发布时间:2026-05-08 08:55

  上海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3期)

 

一、航运企业问题

经检查发现,泰州金鑫船务有限公司所属“永丰999”轮存在“2026年4月26日该轮自长江口进入北槽航道,提供的北槽进口自查报告与之前数次进口自查报告雷同,涉嫌进口自查造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拟进入长江口深水航道的船舶安全自查的通知》要求,拟进入北槽的船舶,在每航次进入北槽前12小时以内(进口船舶以到北槽D3灯浮的时间计算;出口船舶以到圆圆沙灯船的时间计算),完成关键设备的全面自查。现将上述隐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现予以曝光,海事管理机构已责令公司未整改完之前暂停“永丰999”轮相关作业计划,请各航运企业(船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经检查发现,吴淞海事局在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对企业自查重大隐患排查研判把关不严、排查隐患数量偏少、个别重大隐患判定依据不充分、隐患分类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上述问题暴露出你局对此次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足、履职把关不严、工作推进质效不高,现予以提醒曝光。

请吴淞海事局深刻反思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工作薄弱环节,严格对照《汛期暑期水上交通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上海海事局水上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查一指导”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强化业务学习与隐患判定标准掌握,精准甄别隐患类别,规范隐患填报与审核流程,切实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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