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十期)
上海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十期)
一、航运企业问题
经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三盛交9”轮在靠泊期间,VHF、AIS均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无法有效开展船船、船岸通信联络及身份识别、动态播报,严重影响通航秩序与应急处置效率。依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九)项规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AIS或VHF设备,或均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现予以公开曝光。海事管理机构已依法责令该轮立即停止相关航行、作业活动,限期完成隐患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三盛交9”轮所有航行、作业计划。
请各航运公司、船舶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VHF、AIS等关键通导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航行、停泊、作业期间全程正常开启、有效值守,坚决杜绝“带病航行”“违规作业”。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同类安全隐患,严守水上交通安全底线。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经检查发现,宝山海事局在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排查率偏低、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率较低等问题。上述问题暴露出你局对此次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足、履职把关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现予以提醒曝。
请宝山海事局深刻反思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工作薄弱环节,严格对照《汛期暑期水上交通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上海海事局水上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查一指导”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强化业务学习与隐患判定标准掌握,加大排查力度、提升排查覆盖率,精准甄别重大隐患,健全台账管理、闭环整改机制,切实提高突出问题整改率,坚决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见底见效。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