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事权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索引号:shmsa-01211-2018-74913   发布时间:2019-04-0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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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船员服务簿
签发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2月27日起船员服务簿签发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自即日起取消该项行政审批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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