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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规费征收项目及依据标准
号 | 管理事项 | 子项 | 管理类别 | 收费依据 | 收费主体 | 征收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1 | 海事系统考试考务费 | 理论考试 (初考) | 行政征收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验船师考试费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财综﹝2010﹞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交海发〔2016〕154号) | 海事管理机构 | 考生 | 海船船员(管理级与操作级)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和注册验船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45元/人/期;海船船员(支持级)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50元/人/期;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人/期;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期。 | 1.沿海游艇操作人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海船船员的管理和操作级船员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2.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外语考试按培训合格证标准收取考试费。 3.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考试按内河适任证书标准收取考试费。 |
实际操作考试(初考) | 海船船员(管理级与操作级)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收费标准为450元/人/期;海船船员(支持级)适任证书考试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期;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人/期;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期。 | |||||||
理论考试 (补考) | 海船船员(管理级与操作级)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和注册验船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70元/人/期;海船船员(支持级)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5元/人/期;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40元/人/期;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0元/人/期。 | |||||||
实际操作考试(补考) | 海船船员(管理级与操作级)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收费标准为225元/人/期;海船船员(支持级)适任证书考试收费标准为125元/人/期;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为40元/人/期;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0元/人/期。 | |||||||
政府性基金 | ||||||||
2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 行政征收 |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综财〔2012〕33号)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财审发〔2014〕96号) | 海事管理机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接收从海上运输持久性油类物质(包括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润滑油等持久性烃类矿物油)的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 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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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车船税 | ||||||||
3 | 船舶车船税 |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 海事管理机构(代征) | 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除减、免税船舶外,机动船舶 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 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 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 年基准税额:600-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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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21-66072895(上海海事局纪检监察处)
021-66072823(上海海事局法规规范处)
021-53931419(夜间、非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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