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上海海事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三化”建设为统领,坚持“建设国际一流海事强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发展目标,落实“六个着力”要求,抓党建、保安全、重源头、优服务、促改革、强自身,持续推动上海海事高质量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聚焦上海海事政治巡察工作重点,继续对所属基层单位开展政治巡察。
二是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出台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抓大谋总的能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发挥班子“头雁”效应。
三是强化党支部组织力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加强党支部组织力建设,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定力,懂全局、谋大事、精本行,推动基层党支部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先锋支部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党建先锋工程”。继续支持民建工作。
四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深化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廉政教育常态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廉政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两级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健全海事执法大队政风建设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大规范性问题整改和查处力度。
(二)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排摸、分析、研判辖区水上交通领域的安全风险,实施重大隐患登记在册、动态分级、挂号督办、消除销号的闭环管理。进一步巩固“黑名单”管理、险情通报制度和专项整治措施,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注重精细化管理,扎实开展“三基”工作。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工作。加强船舶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针对当前低标准砂石船舶增多、船员实操能力参差不齐、通航环境复杂、船检质量普遍不高等易导致事故因素,开展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二是着力抓好重点船舶、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水上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进一步加强“四类重点船舶”监管。持续加强对故障船舶、“脱管船舶”的监管。强化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加强“两口一线”水域、洋山港水域、黄浦江水域等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做好冬雾强风,台风、强对流、大雾等恶劣天气,急涨潮,重大活动和春运、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信息发布和安全监管。
三是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加强VTS、AIS、电子巡航、海巡艇、空中巡航等多种手段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VTS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提高VTS值班人员能力。规范船舶通航、停泊、作业等秩序,进一步改善辖区水域通航环境。加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全面掌握辖区船舶动态。严把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审核关,严查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健全危防现场检查选船机制,有效实施分层分级科学管理。探索通航安全评估和核查制度取消后的水上水下活动监管新模式。
四是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推动《上海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立法位阶提升。加强海上搜救应急值守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专业救助力量的作用。推进建立《上海市邮轮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完善上海国际邮轮应急保障机制。组织开展东海海域大型邮轮大规模人员转移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区域性渔船水上搜救联动机制。督促落实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第三方专业队伍合作机制,提升船舶溢油和化学品应急能力。提升船舶油污损害理赔工作效能,促进基金使用科学发展。
(三)源头治理,筑牢本质安全基础
一是加强航运公司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宣贯和实施工作。加强通航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危防管理、船检管理等海事业务与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融合,探索“全链条”安全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实施航运公司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审核和现场检查力度,增强全面性和针对性,加大问题处理力度。探索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公司管理工作,加强专职审核员队伍建设。
二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船员考试评估方式,提高船员综合素质。进一步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船员考试管理。加强对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培训质量公示制度。督促航运公司加大船员培训教育力度,提升船员避碰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船员值班制度。加大船舶配员检查和人证相符检查力度。推进“两员”违法计分管理,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及集装箱装箱检查员从业履职情况检查。推进商船和渔船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融合发展。
三是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渔村、进社区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和成果应用力度。充分发挥海事调查实验室作用,加大推广和使用。提升搜救志愿者参与海上应急处置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品牌宣传,营造海上搜救公益文化氛围。
(四)精准发力,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障长江口深水航道利用边坡自然水深实施大型邮轮与大型集装箱船超宽交会常态化运行,加强交通组织和应急保障,探索研究进一步利用边坡自然水深提升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效率举措。服务南槽航道一期治理工程,保障通航安全。做好《上海洋山深水港区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和实施。推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管理相关规范出台。
二是服务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大对海事服务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措施研究,落实有力举措。推进船舶登记、船员劳务外派、船舶检验等“三船”方面的制度创新,服务自贸区新片区建设。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申报模块与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的对接。协调推进长江口通航安全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航行黄浦江水域危险品船舶相关标准出台,研究小型低标准船舶进出黄浦江核心区流量控制措施,保障北外滩贯通和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通航安全,服务浦江游览升级和“一江一河”世界级滨水区建设。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推动航运绿色发展。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保障国家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总结经验,做好“进博会”等涉水重大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举办2019年亚洲VTS操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开展港口国监督、集装箱货物运输、海事调查等国际合作和培训。推进与巴拿马海事主管机关、德国汉堡水上警察局的双边技术交流。聚焦智能航运、船舶岸电等国际海事热点议题,加强跟踪和研究,积极向IMO、东京备忘录、国际航标协会等国际组织提交提案,提高国际海事事务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海事调查分委会、船舶登记分委会、危防分委会华东片区组长单位作用,提升履约能力。
(五)实效导向,坚定不移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开展执法事权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督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管模式,继续梳理文件、规定、程序,优化流程,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海事信用记分监督管理,探索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激励。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完善“一网通办”,保障运行高效畅通便捷。继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制度落地。不断探索在“一网通办”基础上的创新举措,试行告知承诺制,强化诚信管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海事执法业务流程、海事现场执法类履职标准、海事政务办理类履职标准、海事政务服务指南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处罚和海事行政强制。完善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手段和方式。强化海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基层执法机制、执法流程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六)“三化”统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认真总结评估局“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启动局“十四五”发展规划起草准备工作。集中全局智慧,发挥上海海事的先发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加强上海海事发展战略研究,谋划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指引上海海事科学发展之路,实现新时代的“海事梦”。
二是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海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深化基层执法机构建设,有序开展达标验收,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机构履职能力。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推进海巡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分类改革。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三是加快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落实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意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注职工多元化诉求,探索建立职工中长期激励机制。召开局组织人事工作会议,系统谋划全局组织人事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制定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完善分层分类、分级负责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干部结构,加大挂职锻炼力度。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加大陈维式青年人才专业团队建设力度。扎实推进青年先锋工程。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年”活动。全脱产、分批次、全覆盖开展一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培训。继续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投入,提高培训质量。
四是加强文化宣传和典型培树工作。筹备召开思想政治研究和文化建设推进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和凝聚激励作用。进一步挖掘海事文化品牌建设内涵,宣传展示“三化”建设成果。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围绕中心、加强策划,聚焦一线制作优秀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建设文化阵地,加大新闻宣传影响力。在“进博会”服务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危防管理等方面开展立功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深化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劳模工作室建设,研究探索为职工办实事,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好工会暖心工程作用,增强职工归属感和获得感。关心爱护服务离退休老干部。
五是提高装备设施建设质量效益。加强规划动态管理,注重项目质量。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做精做准做实。力争将VTS改扩建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将横沙基地码头建成样板工程。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土建工程争取完工。保质保量完成1艘30米级、1艘20米级新型铝合金巡逻船及3艘30米级A型巡逻船建设。稳步推进船员考试系统改造工程和海事调查实验室完善工程。做好海事船艇、装备“管用养修”工作,提升装备使用效能。
六是发挥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作用。深度开发运用电子巡航系统,逐步建成海事监管大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新协同办公系统,提高办公效率。稳步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强二级共享库数据资源运用。做好重点时段网络安全保障。推进港建费“自动收款”和行政处罚“国库直缴”,完成“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功能完善”项目建设。
七是提升内部综合管理水平。加强方针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升管理能效。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全方位监督检查经济活动运行情况。落实内部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制。做好后勤服务保障,优化完善物业管理、经济实体管理和后勤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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