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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顺利召开

文章来源: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   索引号:shmsa-0234-2021-79192   发布时间:2021-07-2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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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顺利召开

7月28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在京召开,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文化旅游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委员和代表、基金联络员、基金秘书处、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等共计29名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基金秘书处秘书长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主持,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赵冲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届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委员及联络员名单和基金第三批专家名单,并对基金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基金2021年度赔付案件理赔报告、“交响乐”轮碰撞溢油事故基金提前介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告、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还听取了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执行情况、“山宏12”轮基金追偿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会上,9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一致同意对理赔事务中心报送的2起船舶油污事故理赔案件中3家索赔单位赔偿人民币1091万元,其中646万元用于赔付2013年珠江口水域“夏长”轮溢油事故造成的天然渔业资源损失,这也是基金理赔的首例天然渔业资源恢复措施费用案件,对促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具有典型意义。

赵冲久副部长在总结发言中回顾了油污基金投入使用七年来的发展历程,对基金的惠民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未雨绸缪,推进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要遵章理赔,做好基金使用工作;三是要外脑赋能,提升基金功能价值;四是要交流借鉴,巩固基金专业形象。最后,赵冲久副部长希望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基金使用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完善,切实发挥基金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权益、支持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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