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上海海事局与上海海事法院举行《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暨线上扣船协作执行启动仪式。上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群威,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共同见证《合作备忘录》签署,启动线上扣船协作执行仪式并致辞。上海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开运,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英明代表两家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春出席仪式,两家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签约仪式。
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既是对过往合作的总结拓展,也是新形势下对未来发展的持续深化。合作备忘录围绕五方面内容,细化了17项合作举措。一是深化商议互动研讨。双方将定期开展战略互动,适时组织磋商研讨,随时进行交流咨询。二是强化业务协助配合。双方加强业务协同,凝聚行政司法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水上“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海事仲裁相关合作。共享宣传资源,联合开展特色普法宣传。三是固化线上执行协作。双方将进一步提升合作质效,开展电子平台数据传输,推动海事行政与司法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四是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双方深化行政司法数据推送共享,提升水上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丰富海事法院“航运链全要素分析系统”的功能效用。五是优化人才培养共用。双方共同健全完善人才共育机制,定期互派专业人才挂职交流,共享专家人才团队和业务培训资源。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上海海事局和上海海事法院共同推动海事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双方将进一步开展深度协作,携手打造“海事行政+司法”协同标杆,通过职能互补、资源整合,实现“1+1>2”的聚合效应,将有效提升社会协同治理成效,维护上海航运安全秩序,优化长三角航运法治营商环境,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建设注入更强法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