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事务中心向“隆庆1”轮案件索赔方送达理赔决定通知书

根据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2023年度会议纪要精神,近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事务中心)向“2020820日上海长江口水域‘隆庆1’轮碰撞污染事故”污染损害索赔案件的9家索赔单位送达理赔决定通知书,圆满完成本起案件理赔工作。

“隆庆1”轮案件是理赔事务中心受理的第七起上海港水域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也是上海港水域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索赔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面对本案油污损害费用高、索赔人数量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现实情况,理赔事务中心铸牢“主角”意识,主动服务油污受害人,高质量做好案件理赔相关工作。一是提前服务主动协调各方。事故发生后,理赔事务中心一方面及时为油污受害人提供多次现场索赔咨询服务,就其应急处置费用求偿问题提出建议,另一方面积极与上海海事法院进行沟通联系,定期跟踪案件纠纷处理情况,推动船东第一层次的赔偿责任与基金第二层次补充赔偿的有效衔接。二是公正高效开展现场调查。案件受理后,理赔事务中心严格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规定,先后赴9家索赔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详细询问各单位投入应急力量的情况,逐一核实证据材料,并结合各单位索赔费用特点及证据材料提交情况,对其在应急处置中的分工及作业情况进行梳理还原,充分厘清事故损害情况。三是科学严谨进行专业评估。理赔事务中心遵循《导则》所规定的理赔标准,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各索赔单位的实际损失开展严谨的理赔核算,前后历经4个月的时间,形成近20万字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报告》。经2023年度基金管委会会议审议,理赔事务中心建议的赔偿方案获会议审议通过,基金将向本案9家索赔单位赔付应急处置费用损失1301万元,为其后续恢复海洋环保类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截止2023年底,基金已理赔22起船舶油污损害案件,累计赔偿金额达到9800万元,涉及全国范围内382家单位和个人,基金制度在航运风险分摊、涉海民生保障及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彰显。接下来,理赔事务中心将继续立足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区位优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基金理赔工作,使基金在服务交通强国国家战略和航运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