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海事局关于向舟山邦宏海运有限公司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金山海事局   索引号:shmsa-0374-2025-104030   发布时间:2025-04-2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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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海事局关于向舟山邦宏海运有限公司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沪金山海告〔2025〕2

舟山邦宏海运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你公司所有的“顺畅7”轮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装置,我局于2025年47日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1.《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海事罚字[2025]01052000009-1-2

联系方式:021-57932539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象州路58号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山海事局

2025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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