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5年国庆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5年国庆期间
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告
( 2025年第9号)
2025年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上海港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相关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码头作业单位、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要高度重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及防污染工作,树牢底线思维,自觉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排查和问题隐患闭环整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抓紧抓实节日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一)加强节日期间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值班,保证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二)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进出黄浦江应按照《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3号)要求做好相关船舶动态信息报告工作。
(三)相关单位要对应急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充足并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
(四)遇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应急电话:12395。
二、国庆假期期间,我局对船舶防污染作业及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进出上海港作业作出如下安排:
(一)9月30日1800时至10月4日0800时期间港内禁止进行船舶清舱作业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
(二)9月30日1800时至10月4日0800时期间,确因生产所需,须进出上海港的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其船舶作业单位和收货人于9月24日前将《2025年国庆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附件1)、《2025年国庆期间应急联系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
(三)9月30日1800时至10月9日0800时期间,在黄浦江杨浦大桥至卢浦大桥之间水域,夜间(每日22时至次日5时)禁止船舶供受油作业,禁止载运X类和高风险Y类散装化学品船舶航行及靠泊作业。
上述附件下载见上海海事局网站:www.sh.msa.gov.cn,Email:shmsawf@msa.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国庆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动态预
报表
2.2025年国庆期间应急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