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向包洪瑞送达《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向包洪瑞送达《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包洪瑞:
由本局调查的你涉嫌“利用虚假资历取得船员适任证书”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局拟对你的船员适任证书(编号:AGA112202404513)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由于我局无法通过你在船员管理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和地址联系到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于本公告期满五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向本局申请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本局将在充分听取你的陈述、申辩意见(如需听证,将在听证程序结束后),依法做出是否撤销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决定。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2213室
联系电话:021-55130092、55130091
上海海事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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