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海事局关于向马万君送达催告通知书的公告-沪崇明海告〔2026〕3号
崇明海事局关于向马万君送达催告通知书的公告
沪崇明海告〔2026〕3号
马万君:
经调查,你存在如下违法行为:你所有的“利安16”轮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我局于2026年03月16日作出《催告通知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文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1.《催告通知书》(沪海事强字[2026] 0106003号)
联系方式:021-51211770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舸路517号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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