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调整《上海海事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附件1“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清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索引号:shmsa-0374-2020-76324
发布时间:2020-08-27 14:4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及部海事局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海事行政服务效能,结合今年向洋山港海事局下放及调整36项行政执法事权的决定,我局对《上海海事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海法规〔2019〕336号)附件1“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清单”进行了修订,决定增加四项服务事项,作为洋山港海事局特有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表: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清单(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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