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船舶ID卡押金和规费保证金的公告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   索引号:shmsa-0374-2021-79340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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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船舶ID卡押金和规费保证金的公告

船舶及船公司用户:

上海海事局现对以前年度征收的船舶ID卡押金和94-03年预收规费保证金予以退还,退还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前。凡请符合条件的船舶ID押金的用户和规费保证金用户,请按照本公告准备相关材料,办理船舶ID押金和规费保证金退还事宜。

一、船舶ID押金退还和规费保证金退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仅限本单位或本人办理。

二、申请退还ID押金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领卡人携带完好的船舶ID卡、办卡时收款单位出具的押金收款收据原件或复印件、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领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原始或复印的押金收据,无卡、空白卡或挂失卡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退还规费保证金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船公司办理退费,需携带缴费时收款单位出具的规费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复印件、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领退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

  2. 无原始或复印的缴费收据,不予办理退手续。

三、流程如下

退ID卡押金:填写退卡申请表→审核是否满足退费条件→交回收据、卡和申请表→退还卡押金。

退规费保证金:填写退保证金申请表→审核是否满足条件→交回缴费收据和申请表→退还规费保证金

四、办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前。逾期未申请的款项我局将按规定处理。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各船原始办理ID卡网点及各船公司原始缴费网点。

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内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特此公告

上海海事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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