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0-20修正案即将生效的通知

文章来源:危管防污处   索引号:shmsa-0374-2022-85949   发布时间:2022-05-0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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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2次会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0-20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

IMDG规则40-20》修订的主要内容概要如下:

一、危险货物一览表的主要修订

1.对危险货物一览表中“UN 0005武器弹药筒,带有爆炸装药”等400余个条目的特殊规定、包装导则及积载隔离代码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2.新增“UN 0511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1B)”“UN 0512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4B)”“UN 0513电引爆雷管,可编程,爆破用(1.4S)”和“UN 3549 A类医疗废弃物,对人感染的,固体的或A类医疗废弃物,仅对动物感染的,固体的(6.2)”4个新条目。

二、特定货物运输条件的主要修订

1.对运输过程中在用或计划使用的含有危险货物的设备,如集装箱温度记录仪、集装箱射频识别仪(RFID)等,新增5.5.4章并明确了该类设备的构造要求和免除条件。

2.对于锂电池运输的修订:一是将5.2.1.10.2中锂电池标记的最小尺寸由“120 mm宽×110 mm高”调整为““100 mm宽×100 mm高”;二是在特殊规定SP376中明确了“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电池”的定义;三是在包装导则P903中明确了“同时含有装在设备中和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或电池组”的包装要求。

3.对“UN 1361炭,来源于动物或植物”及“UN 1362炭,活性的”条目中的第17栏“特性与注意事项”进行了修订,明确以上条目的适用范围。

三、单证及主管机关批准要求的主要修订

1.在5.4.1.4.3.6中明确对于具有第3类副危险性的液体,在运输单证中须标明闪点。

2.在5.4.1.5.18中明确对于装有冷冻液化气的可移动罐柜,在运输单证中须注明冷冻维持的结束日期。

3.新增特殊规定SP975并替代特殊规定SP76,明确“UN 2249二氯二甲醚,对称的”等条目的主管机关批准要求。

4.在4.1.9.2.4中明确表面污染物体(SCO-III)的运输条件和多方批准要求。

202261日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将执行《IMDG规则40-20》,请相关危险货物托运人、承运人、港口经营人以及水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等及时掌握《国际危规(2020版)》的修订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上海海事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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