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修订《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暨启用“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修订《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
暨启用“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2019年8月,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二十六条及《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2015年28号)第十七条相关要求,我局发布了《上海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
为进一步强化船舶作业活动安全管理和污染防治,依据《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国际油轮与油码头安全指南》(ISGOTT)第6版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对《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中的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相关表格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经修订后的示范格式见附件一。
2023年8月1日起,我局将开通运行“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拟从事船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作业双方应当在作业前对相关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进行确认,并登录平台填写《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平台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二至附件四。
特此通告。
附件:1.《船岸安全与防污染检查表 (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示范格式
2.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操作手册
3.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内河船舶操作手册
4.船岸安全和防污染电子检查平台码头操作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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