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
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现就上海考区2023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从业资格考核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3年11月9日。
第二期:2023年11月1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上海海事局船员评估示范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481号,密云路588号对面)
四、考核报名要求
1.本次考核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拟参加本次从业资格考核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3日19时至10月29日24时期间通过“两员考核报名平台报名”向上海海事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考核为全国统一考试,并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于考场机位有限,本次考核按系统中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受理并核发准考证,若报考人数超过可用机位容量,后续考生报名将不予受理。
3.考生座位号届时根据考点现场指示牌确定。
4.“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单选或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5.11月4日至11月8日期间,考生可集中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弃考(报名成功页面截图不作为准考证使用),不得参加考核。
6.网上考核报名请上传标准证件照电子照片(近半年内拍摄,正面免冠半身,底色不限,该照片将在准考证及从业资格证书上使用,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请勿上传任何形式的自拍照、互拍照、艺术照、带有环境背景的照片或经PS修改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的风险由报名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事宜
1.考生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携带者按弃考行为处理。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上海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解除限制。
2.考生在考核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3.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4.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2.缺考说明(参考格式)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的通知
4.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
上海海事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