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公告

文章来源:崇明海事局   索引号:shmsa-0374-2023-97932   发布时间:2023-11-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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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1129日9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楼会议室(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舸路517号),对王锡俊所有的“万峰588”轮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一案(案号:海事罚字[2023]010600020922)万峰588”轮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案号:海事罚字[2023]010600020961)一案公开举行听证。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应提前两天申请。经同意后,参加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付二虎

  联系电话:021-39622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

2023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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