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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   索引号:shmsa-0256-2022-83089   发布时间:2022-01-2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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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msa.gov.cn)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请联系上海海事局办公室(电话:021-66072878;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海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准则,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海海事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上海海事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航行通告692条,航行警告1146条,海事安全警示473条,事故调查报告14条,应急与处置22条,政务动态130条,通知公告53件,海事法规146件、政策解读8件,废止失效文件7件,项目招标公告12条,中标公告12条,财务信息30条,海事统计数据14条,规划计划4条,海事规费征收信息1条,行政权力清单1条等信息。

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5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平台播出电视新闻75篇次。“上海海事发布”服务号推送图文信息227篇,设立“海事大厅”“信息查询”“微信矩阵”等栏目,方便查询、办理相关业务。“上海海事”微信订阅号自4月9日开通以来,专题推送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图文126篇,“上海海事发布”抖音号自12月20日开通以来,发布短视频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上海海事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结。

2.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上海海事局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其他工作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落实上级要求,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须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2.及时更新政策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信息管理,清理近年来制定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统一在门户网站“海事法规库”专栏对外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部分文件调整后及时主动公开。

3.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推动“船舶开航一件事”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上线;设立14个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点,实现海事政务服务“零距离”“不打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7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4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7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交互友好性需加强;二是法规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显示布局。二是丰富法规政策解读形式,统筹运用图解图表、文稿解读、政策问答等形式阐明政策内容。三是在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的基础上,深化“上海海事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抖音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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