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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员外派机构可以为中国籍船舶提供配员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船员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海船员〔2015〕88号)规定,海员外派机构可以为中国籍船舶提供配员。
问题:
拖欠船员工资,船员该怎么办?
回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船员工资,船员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拨打劳动监察投诉咨询热线12333投诉;船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海员外派机构提供就业机会,可以向船员收取费用吗?
回答:
不可以。依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1.4 - 招募和安置,第5(b)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31条,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而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
问题:
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每月扣除我的部分工资作为担保金是否允许?
回答:
不允许。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担保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31条);船员服务机构不得克扣船员用人单位、船员用工单位按照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支付给船员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18条)。
问题:
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我们外派船员个人购买还是由公司购买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25条: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问题:
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能否将船员证书扣留在公司?
回答:
不能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另外海船船员所有证书都可以个人申请办理,而不一定需要通过船员服务机构或公司办理。如委托船员服务机构办理,务必要选择有资质的船员服务机构,并签署服务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有有资质的船员服务机构,都可以在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上进行确认。请不要轻信无资质的非法中介,以免个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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