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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您好!欢迎进入上海海事局依申请公开栏目。请您在申请之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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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您所需政府信息尚未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在上海海事局网站上查询全文, 无需申请。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在提出申请之前,利用下方“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 如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列,再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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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栏目不受理如下事项: 问题咨询、 业务办理、 投诉举报 等。如您需咨询有关业务事项,可以点击进入上海海事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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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方式
(一)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在线申请页面,在线提交申请。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办理效率,按照条例要求,请您每次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二)邮寄申请:如实填写《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上海市四平路190号上海海事局办公室,邮编:200086(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如《申请表》未寄至上海海事局办公室,申请时间将以上海海事局办公室实际收到《申请表》之日为准 ;
(三)传真方式:如实填写《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 请将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传真到021-53931549,并拨打021-66072878电话确认, 申请时间以电话确认之日为准。
四、申请答复
上海海事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经上海海事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上海海事 局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上海海事局充分尊重并依法保护申请人 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