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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办公室   索引号:shmsa-0494-2017-67664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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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上海海事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新的发展目标攻坚克难、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三化”建设为统领,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同舟共济,扎实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稳步推进改革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为新时期上海海事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创了良好局面。
(一)坚持狠抓安全监管,监管效能得到稳步提升。
一是通航安全管理持续优化。加强交通组织维护,完善VTS覆盖区“零事故”行动及电子巡航管理制度,VTS提供信息服务340911次、助航服务2558次,实施交通组织4061次,应急处置254次。强化现场巡航执法,针对辖区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黄浦江通航秩序等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防台防汛、防范冬雾强风等季节性安全管理措施,圆满完成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等重大活动水上安保任务,巡逻艇巡航59040小时、471495海里,固定翼飞机空中巡航179架次。吴淞海事局依托VTS平台优化管理措施,保障长江口深水航道安全、畅通、高效运行。金山海事局主动应对航道出现浅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大型船舶安全进出。
二是船舶现场监管成效明显。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平安船舶”专项行动,圆满完成G20峰会远端控制任务,查处各类海事违法案件3593起,处罚1772.61万元,海事公安侦破了8起刑事案件。不断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监管,完善“一个机制五个制度”管理,辖区水上旅客安全运输6162.4万人次,其中国际邮轮安全进出港1214艘次,旅客216.01万人次。崇明海事局强化客渡航线监控和现场维护,有效保障崇明三岛渡运安全。建立FSC检查选船机制,杨浦海事局试点运行FSC智能选船系统并在直属海事系统初步推广。实施PSC检查688艘次,FSC检查3165艘次,验船质量检查798艘。
三是危防管理不断规范。推进落实上海港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开展相关检查3765艘次,查处38起未使用低硫燃油违法案件。完善防治船舶污染联动机制,会同上海市有关部门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程序,妥善处置东风西沙水源地漂浮垃圾污染等突发事件,实施船舶防污染检查1896艘次、防污染作业检查7369艘次。调整规范危险货物监管机制,保障烟花爆竹集装箱运输安全,实施危险货物开箱查验305次,查处谎报瞒报案件87起,辖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5594.4万吨、98.87万标箱,其中烟花爆竹33521标箱。理赔事务中心开展宣讲推介工作,完成首批2起油污基金赔付案件理赔工作,业界影响力明显提升。
四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完善。优化水上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部海事局全国水上交通事故规律和对策研究任务,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渔村活动,海事调查实验室完成8起事故的分析模拟。扎实推进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诚信管理,优化航运公司审核发证机制,实施公司审核134次,船舶审核164艘次,公司监督检查143次。按部海事局要求完成《2015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出版任务,研究发布中国海员供需指数。定期为船员送教上门,推进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培训,组织各类船员考试25164人次,办理各类船员证书35720本。
五是应急搜救能力稳步提升。成功处置“上庆3”轮集装箱落江等多起水上突发事件。与东海救助局合作建立空中巡航救助联动机制,自6月份起成功开展19次联合巡航。完成《上海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宝山海事局积极参与宝山国际邮轮港应急联动,有效保障台汛期间大型邮轮和邮轮港平稳运营。完善长江口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开展船舶火灾应急处置演练、杭州湾海上人命搜救演练,取得良好实战效果。积极扶持上海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发展,注册人数达到683人。全年完成搜救行动155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961人次,搜救成功率达94.4%,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坚持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亮点纷呈。
一是服务上海港口发展迈出重要步伐。推进洋山港E航海示范区建设,洋山港海事局研发水上交通智能服务系统,实施大型船舶双向通航交会160次,双套靠离泊1980艘次,有效提升码头泊位利用率和运输船舶周转效率。配合上海市有关部门开展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能力提升研究,完成配套法规完善课题研究。支持黄浦江两岸贯通工程建设及浦江游览改革发展,完善应急方案和安全监管设施规划,保障工程作业安全,黄浦海事局实施游览船“跟单管理”,助推黄浦江功能转型升级。积极服务横沙东滩圈围八期、南汇东滩促淤圈围等市政重大工程建设,有效保障相关运输施工作业安全。
二是口岸自贸区监管服务不断创新。积极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船舶口岸查验电子化,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41616艘次、电子离港证5510艘次,船舶进出港签证112万余艘次,船舶口岸查验电子化和集约登轮两项管理创新入选自贸区政策应用典型案例。推动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浦东、洋山港海事局积极与口岸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联合执法、联建共建等口岸合作。积极跟踪落实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工作。
三是服务相对人举措更加高效便捷。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升级改造,优化政务微信服务功能,实施船舶在航换证、简化海员证申办程序等措施,为企业和船舶提供切实便利。全面执行船员、引航员和验船师考试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率先推广“港建费货物信息申报及电子支付系统”,实现海事规费票据全程电子化管理,我局获评2015-2016年直属海事系统规费征稽先进单位。
四是服务国家战略取得积极成果。落实中国-东盟海事教育培训发展战略,按部海事局要求成功承办亚洲地区VTS操作员培训、国际航标一级管理人员培训、国际海道测量培训、中国-东盟船舶溢油应急人员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技能训练中心VTS培训取得IALA指定机构相关认证,并通过部海事局终审,成为IALA认可的VTS国际培训机构。按上级要求成功承办外国在华验船机构年会、四国海上搜救合作操作级别会议,与美国、荷兰、德国等主管机关开展危险货物监管等海事业务交流。积极参与东京备忘录组织工作,按部海事局要求承办首次中国-丹麦PSC研讨会,拓展PSC事务国际合作。
五是航海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积极推动北斗导航、NAVDAT等新技术应用,完善中国海事电子航行示意图“海e行”APP功能。为“永盛”轮首赴南极提供航海保障,出版发行《北极航行指南(西北航道)》,积极推进“一带一路”重要水域航行指南编绘出版。维护管理东海海区航标6159座,沿海AIS岸台83座,内河AIS基站110座。完成测量16116.4换算平方公里,发行纸海图108352张、电子海图171891幅/次。处理DSC信息100万余次、遇险通信4起、紧急通信10起。
(三)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海事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理顺东海海巡执法总队与黄浦江各分支局的工作职责,调整完善总队职责定位和运行模式,充分发挥总队在海区巡航执法管理中的作用。在黄浦江各分支局及浦东海事局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精简内设机构,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进现场综合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闵行海事局研发应用综合执法模式配套的现场监管辅助系统,有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执法过程控制。
二是简政放权取得突出成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备案事项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取消8项行政备案,停止施行28项行政备案,依法停止实施海船进出港签证、防污染作业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公布局和分支局两级权力清单。稳步深化执法事权调整工作,强化分支局现场管理。实现全部行政处罚结果和部分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示。
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全面推行登轮工作告知单、集约登轮检查、处科级领导干部带班执法等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和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促进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宝山海事局开发登轮告知APP,增强登轮告知工作的便捷性与规范性。制定《上海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管理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考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开展定期督察15次,专项督察33次,不定期督察113次。我局在直属海事系统执法评议考核中获得第2名佳绩。
(四)坚持以人为本,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断优化。开展八大类陈维式青年人才专业团队建设,组织通航、危防技能比武,促进青年人才队伍能力提升。深化“蓝盾工作室”“阳光安检工作室”“钱船长热线”“钱雁工作室”等专业团队品牌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优化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承办部海事局培训16期,组织局机关培训107期,分支局开展培训299期。东保中心在直属海事系统航标职工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集体、团队和个人全能3个第1名的佳绩。
二是拔尖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强国际海事事务拔尖人才梯队建设,按部海事局要求组织专业人才起草IMO提案4份,合作编写提案6份,其中我局起草的“海事案例纳入船员示范课程提案获IMO第96届海安会一致通过。分别选派5人参加“大马班”学习,1人参加香港大学硕士学习,6人参加部海事局国际化人才高级研修班学习,8人赴外国船级社驻华公司进行船舶检验实务学习,多途径培养专业领军人才后备力量。
三是公务员管理不断规范。受部海事局委托,积极落实海事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任务,起草直属海事系统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完成部海事局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手册编制任务。完善《上海海事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及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实施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常态化岗位交流。
(五)坚持强化基础,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三化”建设组织推进措施有力。我局围绕海事“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发展实际,提出“建设国际一流海事强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的新时期发展目标,并围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上海海事“十三五”时期发展蓝图。全面开展“三化”品牌建设,局政务中心、东保中心陈正伟同志获评全国海事系统“三化”好形象好品牌。高质量完成部海事局下达的6项“三化”示范任务及4项专项任务,全面完成局年度43项“三化”重点任务。浦东海事局发挥陈维劳模精神引领带动作用,有力推进“先进典型培树机制”示范点建设。
二是内部综合管理基础有效夯实。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处室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层级管理关系,颁布和修订21项内部综合管理制度,修订机关处室和处室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减少和消除工作职责“盲点”、“交叉点”。完成二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局外部网站获评2015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政府网站。崇明海事局积极推行“54321”工程,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和发展思路,有效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三是安全监管设施短板显著加强。稳步推进上海VTS改扩建工程、上海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工程等交通运输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海事系统共享数据库主体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置换,黄浦海事局业务办公用房动迁置换、海巡总队、洋山、崇明海事局搬迁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杨浦海事局业务办公用房动迁置换工作稳步推进,长江口海事监管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安全监管设施水平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积极推进60米、40米等大中型巡逻船及大型测量船建造前期工作,新入编12米高速巡逻艇4艘,完成150吨级航标夹持船建造。
四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扎实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体系文件全面修订,加大体系培训力度,开展全局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依托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制定《上海海事局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通过月度工作例会、年中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内部工作督查督办,推行“三化”建设任务月度跟踪和督办整改机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现场抽查检查力度。
五是财务审计管理不断规范。强化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等财务基础工作,完成财务审计职能整合,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修订《上海海事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上海海事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断优化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成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5项,开展食堂经费收支审计调研,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成局属上海地区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受部海事局委托完成直属海事系统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研究任务。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文建廉建成果丰硕。
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部党组要求,明确43项工作任务,做到时间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对158名处级干部和147名组工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各级干部上党课213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全局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和“身边合格党员”征文演讲,引导党员明确党员标准、争当合格党员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组织20个机关支部与50个基层支部联学联建,引导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中争当先锋强化督促指导,召开3次交流推进会,建立工作提示和月度动态报告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在海事基层一线落地见效。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4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将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修订《上海海事局工作规则》《上海海事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上海海事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班子议事规程,强化基层班子监督管理。全面梳理修订《上海海事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12项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稳步推进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调研员选任工作,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十三五”时期青年工作规划,举办青年岗位创新大赛,积极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三是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高。印发“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一品一特”创建,推进“建设先锋”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上海海事党建特色品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合格党员评价标准研究,制定党支部标准化手册,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扎实推进7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对上海地区107个基层党支部进行集中换届,完成1302党员党费收缴,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加强群团组织自身建设,大力支持民建支部工作。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党委,积极创建示范达标老干部活动中心,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研究制定“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和海事文化建设行动纲要。加强海事核心价值观培育,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叶中央同志一家五代守塔百年,入围“感动中国2016年度人物”候选人。充分发挥“海巡01”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接待社会参观58批次,1780人次。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在电视媒体播发新闻67条,平面媒体刊发稿件1667篇,进一步树立上海海事良好形象。发挥党政工团合力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压力传导,明确责任项目,不断完善我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责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强化源头管理,突出风险防控,编印《身边的红线》廉政教育读本,扎实推进明察暗访、政风评议工作。强化监督制约,突出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发挥“红黄牌”等制度的警示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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