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公告2021年第1号
为全面建设法治海事,提升上海海事依法行政水平,上海海事局对截至2021年8月15日,以上海海事局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37件(见附表1),废止2件(见附表2),现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海事管理依据。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以往根据该类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上海海事局对规范性文件清单实施动态更新。通过合法性审查并列入目录清单的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海事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海事局现行有效的3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上海海事局决定废止的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