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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3年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及防污染工作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3年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及防污染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开始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台汛期,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细化落实2023年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安全函〔2023〕522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3〕15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及船舶防污染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隐患,针对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及防污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认真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即日起要组织力量,结合上海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对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及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罐)的装箱(充罐)质量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严格落实夏令季节防高温、防台风、防潮汛等安全和防污染防范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现谎报、瞒报危险货物性质及伪造危险货物单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应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海事管理部门。
三、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应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确保集装箱装箱质量符合《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GB40163-2021)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要求,如实签发《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四、在上海港水域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船舶,装卸作业前应严格落实“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制度,对易受温度影响产生安全隐患的场所、设备、仪器仪表等应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船舶污染物接收和清舱作业尤其要重视高温季节的安全作业,必须严格按交通运输部颁标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认真执行,并落实好污染物无害化处置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五、各有关单位应严格遵守高温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散装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货物的作业时间,并按要求配备喷淋等有关防护设施,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对载运高温下易聚合散装液体货物(如丙烯腈、苯乙烯等)的船舶,应做好货物的温度控制,防止货物发生聚合反应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六、各单位应针对夏季高温强风的特点做好安全、防污染应急防备工作,加强高温季节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值班,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按标准配置应急器材,落实应急力量,保证指挥、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