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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索引号:shmsa-0256-2015-67099   发布时间:2015-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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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以及《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编制。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邮政编码:200086;咨询电话:021-53931508)。
  一、概述
2014年,上海海事局根据《条例》和《办法》以及《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3年以来,国务院等上级部门先后多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上海海事局层面的是取消6项,下放2项。局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上级有关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上海海事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于2014年5月13日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在执行上级有关涉企收费项目方面,国家相关部委和交通运输部也先后调整、取消了涉企收费项目。其中,涉及局层面的取消收费8项,暂停执行相关规定3项。局也在第一时间对外公示调整信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跟踪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进展最新动态,持续更新国际海事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全年共新增法律性文件408件,调整、更新261件,删除失效的文件613件,新增、调整和更新数量占到海事法律网规范性文件数量的2/3。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完善局政务微博和门户网站,开发微信平台,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群体的教育程度、文化习惯,丰富政策宣贯的方式方法,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利用@上海海事发布的平台,宣传发布重要海事动态、热点新闻、重要政策等,连续跟踪报道了“海巡01”参与马航MH370搜救进展;成功报道了“2014年中俄海上军演”和“亚信峰会”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活动;积极围绕“自贸区”,介绍上海海事局在“自贸区”的创新服务举措,同时密切关注“自贸区”的相关热点。
开通上海海事局微信公众服务号,完成微信功能需求分析和底层应用查询所对接的数据源分析,组织用户体验功能设计和界面设计,待微信平台正式开放后,将提供强大的服务预约查询等功能,届时微信平台将成为上海海事服务社会,服务相对人的又一途径。
继续强化传统网站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访谈、网络发言人、意见征求、在线咨询、投诉举报、执法监督、信箱回复等子栏目,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应的互动服务,及时回复行政相对人的咨询和意见建议。年初正式启用海事法律网的下载功能和手机WAP版。
(三)推进海事电子政务建设
继续开展硬软件建设,完善上海海事局网上/自助处罚系统。2014年,在局13个政务窗口或执法站点配置了自助处罚终端,实现了行政相对人既可以通过网络远程又可以通过自助终端自助处理违章并缴纳罚款。与此同时,编制《上海海事局网上/自助处罚系统操作手册》, 逐项写明该系统的使用步骤和注意事项,指导行政相对人使用该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1812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人事管理、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重点工作等内容。
(二)新闻发布会
2014年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包括例行新闻发布会两次和专题新闻发布会两次,分别是2月21日召开的上海海事局辖区2013年度水上安全形势通气会、同日下午召开的2014上海海事局新闻选题媒体通报会、2月27日召开的长江口深水航道自助选位申报平台启用新闻通气会和8月7日举行的上海海事局2014上半年水上安全形势通气会。
(三)新闻媒体
围绕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中国上海自贸区、维护水上秩序服务地方经济、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等主题,对“海巡01轮赴印度洋开展马航搜寻任务”、改善上海港通航环境水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亚信峰会”及“中俄军演”水上交通管控工作、推行长江口深水航道“排堵均流”管控措施、建设上海洋山港“E”航海示范平台等海事重大选题展开报道。同时,邀请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随海巡01赴南印度洋现场采访。全年共播发各类电视新闻、访谈、短片152条,平面媒体刊发稿件866篇,其中中央媒体刊发78篇,省级媒体刊发156篇,网络转载量超亿人次。
(四)政务窗口
各级政务受理站点贯彻落实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和《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目录》的要求,更新政务公开的事项与内容,利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卡片等,公开本级海事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和执法信息。
(五)微博
全年共发布微博3463条,其中发布救助第一线信息二十余条,通航提醒信息四百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为网上申请。申请内容涉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危险品申报、通航管理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完毕。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上海海事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五、收费情况
  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全局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下,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形式和渠道的便民性不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需要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
2015年,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推出上海海事微信公众服务号,向社会提供个性化的海事政务与信息服务。增强门户网站与微博、微信平台的互动与互补,利用好不同平台的各自优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专业、及时、个性化的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海事法律信息发布。实现海事法律性文件与政策性文件的分离,稳步增加国际公约的内容,逐步增加典型案例的数量,适时推出海事法律网的手机APP应用。
(三)完善海事电子政务建设。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整合现有网上业务平台,扩大网上政务中心的使用覆盖面。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局政务受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基于部海事局法制软件再次开发上海海事局网上/自助处罚系统,以满足行政相对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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