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文件目录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文件目录的通告
根据《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海政法〔2020〕138号)有关规定,上海海事局对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3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上海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示范格式的通知》(沪海危防〔2019〕242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同时公布本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海事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3年 1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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