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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2021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   索引号:shmsa-0494-2021-77550   发布时间:2021-02-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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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1年上海海事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三化”建设为统领,对标“建设国际一流海事机构,当好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一创四建五提升”工作思路,抓党建强引领、抓源头保安全、重创新优服务、转动能强自身,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对海事发展的全面领导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突出抓好青年干部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开展常规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效果。

二是不断完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支部建设质量。推行支部议事规则,促进党建和业务一体推动、深度融合。积极创建党建品牌、“建设先锋”党组织示范点,发挥党建引领发展作用。打造一批“最佳党日”“精品党课”,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三是巩固深化提升模范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的政治意识,对照“党组织走在前、党员干部做表率、绩效作风创一流”的目标方向,聚焦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从完善制度机制和监督制度执行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动态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建设“政治过硬、能力领先、服务高效、和谐奋进”的模范机关。

四是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深化纪律教育常态机制建设,明确底线红线,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海事政风“五个禁止”问题。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偏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持续深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制度体系。

(二)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支撑交通强国建设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实施。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实施纲要,牵头做好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海事监管体系、建设长三角区域绿色航运示范区、优化长三角区域航运营商环境三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打造交通强国建设“海事样板”。主动融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和上海新一轮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做好第四届进博会、第十届花博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参与筹办首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船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船检体制改革,推行船舶检验机构跨区域协同检验合作模式,推动长三角船检一体化。

二是切实落实“水上大交管”改革。根据部海事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水上大交管”改革实施方案,优化水上交通动态管控机制,修订完善动态管理相关制度,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新模式。

三是高站位谋划上海海事发展。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框架下,精准对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规划》《直属海事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上级相关规划,编制印发局“十四五”发展总规划及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宣贯,加紧推进落实,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研究确定“建设国际一流海事机构,当好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指标体系。

四是主动参与全球海事治理。稳步推进国际海事交流与合作,巩固深化双多边合作。落实迎接IMO强制审核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中国-东盟及亚洲相关国家VTS操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亚洲区域海上航行警告管理人员能力培训、中国-东盟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培训、缅甸模拟器教师与评估考官培训。做好我局承担的国际海事专业研究委员会、分委会、研究室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助力国际海事制度性话语权提升。

(三)在开创水上综合治理新局面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抓实抓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贯彻落实2021年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巩固“五大战役”成果,持续推进“护航长江口”专项治理,深化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治理,严防商渔船碰撞,严厉打击谎报瞒报危险货物行为,下大力气根除制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顽症痼疾。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以及渔政、公安等部门持续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二是抓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认识疫情长期性、复杂性、不确定性,毫不放松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新变化,时刻紧绷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突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决阻断疫情水路传输通道。协同上海市卫健委、交通委等部门做好水路口岸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确保水路口岸疫情“零输入”。继续抓实抓细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精准防控举措。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行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干部职工疫情防范意识。

三是抓实抓好船舶污染防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相关措施,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监管。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问题的整改为契机,配合地方政府推动辖区内河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和水上船舶综合服务区建设,推动完成辖区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严格执行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措施。推进上海自贸区(外高桥)等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船舶油污理赔事务中心作用,推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健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提高应对重特大污染事故和不明来源污染事故的能力。

(四)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水上交通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履行好市安委会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责。调整优化航运公司审核方式,全面加强航运公司日常监管。探索建立船舶、船员和船公司全覆盖的“四类”重点船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江海联运船舶的监督管理。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全面实行“一案双查”。对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做大做强海事调查实验室。落实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强化辖区船检领域风险防控,落实好船检管理“三个责任”。落实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开展海事劳工公约履约相关工作。实施新版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推进船员适任综合评估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持续提升水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海、空、电子三位一体的立体巡航效能,强化VTS、电子巡航和现场巡逻船艇、空巡飞机、无人机、执法车的协同联动。加强船籍港管理,加大PSC/FSC检查力度,强化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以“海巡01”轮长江口常态化定点值守、执法大队进驻横沙岛/绿华山为契机,推动“小港监”迈向“大海事”。落实与有关单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工作,健全与海关、边检、海警、公安、港口等涉水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涉水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任务。推动辖区专用航标维护单位建立健全航标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长江口、长江上海段、江苏段船舶流量分析及航道通航饱和度研究,提升长江口整体通航效率。服务保障小洋山北侧支线码头工程、奉贤海上风电场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

三是全面推进水上搜救体系建设。彻“国十条”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建立完善上海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长三角区域水上搜救联动和合作机制》。实施新修订的《上海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推进2部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健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水上交通应急处置预案。筹建宝山、金山搜救分中心,推动完善上海市水上搜救基地站点规划和建设。加强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共同参与水上搜救的良好氛围。

(五)在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强化海事法治供给。以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出台为契机,全面梳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完善科学规范、权责分明的海事法规体系。继续推动海上搜救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规范现场监管执法。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评估总结事权下放调整运行情况,探索临港新片区事权下放的更大空间。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适应后疫情时代海事监管需要。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海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响上海海事监管服务品牌行动计划》。推行“红黑名单”制度,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开展证明材料清理工作,探索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不停航办证”等举措。制定实施全力打造上海海事政务服务品牌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三是推进智慧海事建设。推进海事治理数字化,促进数据汇聚共享、业务相互赋能、功能深度融合。优化完善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提升内、外部用户办事体验与工作效能。以“一屏观水上、一网管全港”为目标,围绕智能应用、感知增强、功能扩展等重点,拓展应用场景,加强线上线下业务流程协同再造,推动局“一网统管”平台版本升级,并与上海市“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对接,从信息技术的海事应用迈向海事与航运、港口、城市等各领域前沿技术融合发展。整合资源,系统集成,促进全局行政管理“一网协同”。加快“十三五”期间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与航运院校、港航公司等单位的交流合作,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开展前沿科技研究。

(六)在加强“三基”深化“三化”建设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优化海事机构职能架构。持续深化基层海事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海巡执法大队布局,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下移监管重心,前移监管关口,实现对重点水域的有效覆盖。优化职责体系,全面梳理并完成局属各单位各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深化东海海巡执法总队机关船艇一体化建设。优化局属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运行模式。

二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落实《2019-2023年上海海事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落实按需培训、精准调训的干部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干部“八项本领”“七种能力”。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完善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持续举办“海巡01”轮实践锻炼培训班,拓展深化陈维式青年人才团队建设。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上海海事局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分层分类加强人才培养,深化海事专业领域实训基地建设,持续加强国际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形成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人才库。开展“巩固全员教育培训年”活动,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建设。

四是提高综合事务服务水平。以体系管理为抓手,系统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督办和工作任务考评机制。做好信访、保密、信息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新《档案法》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人员、船艇、消防、车辆等内部安全管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审计监督,促进综合管理升级

五是提升基建装备支撑能力。启动“十四五”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建设,开展运行模式研究。推进海事船型标准化建设,代部海事局开发40米级新型巡逻船。扎实开展基建装备项目建设,完成VTS改扩建工程、20米级新型铝合金巡逻船建造工程、3艘沿海30米级巡逻船建造工程、4处趸船浮码头工程建设任务,推动长江口海事监管基地配套工程、崇明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10艘沿海20米级巡逻船建造工程建设。

(七)在凝聚海事高质量发展正能量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是唱响上海海事好声音。落实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基础性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把握时度效,突出深实新,把宣传主题同上层关注、媒体需求、群众关切结合起来,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谋篇开局、《海上交通安全法》宣贯实施等,开展政策宣传、主题宣传和成效宣传。做优做强以“上海海事发布”为核心的上海海事局新媒体矩阵,加强舆论引导,展示好形象,弘扬正能量。

二是深化上海海事文化建设。以“卓越·一流”为方向,继续聚焦“安全、服务、廉政、家园”4个维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建设与上海海事业务的融合度,推动局文化品牌与各分支局子品牌系统集成。按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要求,将船员评估示范中心打造成船员科普文化基地、吴淞VTS中心打造成交管文化展示传播基地。加强文化对外交流,用好党建联建、团建共建等契机,强化海事文化输出,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品牌评比展示活动。组织好世界海员日、航海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做好中国海事博物馆相关工作,普及海事知识,宣传海事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是科学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加强精神文明创建,丰富完善先进典型遴选培树宣传机制,加强先进典型的梯队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党员、劳模先进、感动人物、青年之星等参评参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陈维、姜龙、“海巡01”轮等的培树及宣传力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楷模的风范带动全局上下见贤思齐、奋发进取。

四是筑牢群团主阵地。支持发挥工团组织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以“建功十四五”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技能比武、岗位建功实践活动。推动“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和“职工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孵化”作用。抓好职工“实事工程”,有效落实服务职工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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